生产现场6S管理规范
来源/作者:网络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7日 阅读次数:次
一、目的
规范生产现场6S管理标准。
二、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生产现场6S管理的相关要求;生产现场各类定置图、牌的有关标识规定;6S管理责任区域划分;厂房内部色觉和现场机械设备表面油漆颜色等规定;
三、生产现场6S管理要求
本标准要贯彻的原则是:使生产现场的一切物品都有区(位);一切区域都有标识;一切设备、设施的用途和状态都明确;一切污染源都得到有效控制;一切不安全因素都要排除。具体操作方法只是初步探讨,不是最终规定,还有待于不断修改和完善。各生产车间在具体实践中如有更为合理、适用的方法时,在经过公司有关部门认可条件下,允许应用。
1、生产现场的通道、地面、墙壁、门帘、设备、安全设施和特殊物品以及废弃物清除规定
1.1对生产现场现场通道的定置要求
人行通道宽不小于1m;汽车及消防通道宽不小于3.5m。安全通道要用黄色实线标出宽度,线宽为70mm—100mm,通道地面用绿色油漆,随时保证畅通无阻。
1.2对地面、墙壁、门窗以及废弃物清除规定
1.2.1厂房内地面要保持洁净、无尘、无杂物,不允许有任何原因产生的积水、积油,不允许有油漆渍,不允许有散落零件和产品。地面区域线清晰无剥落,两侧物品不压线。
1.2.2厂房内墙壁、门窗上不允许有钉子、电线、宣传标语等废弃物,要保持洁净无尘;窗台上无杂物,门窗玻璃上无乱张贴现象;墙壁无不用物吊挂,无蜘蛛网。
1.2.3凡是经主管部门认定为废弃无用的配电箱、柜、盒、线路、管路、消防栓等要进行彻底清除,不得残留占据空间、场地,影响观瞻;凡正常使用的上述设施要保持清洁、干净,损坏的要及时修补,要明确责任人、监督人。
1.3对设备的定置要求
按工艺流程定置设备时,要充分考虑安全和操作方便的因素。各类设备标识规范、安全保护设施齐全;设备保养、油封符合标准;设备附件要定位摆放,妥善保管;设备维护、保养、修理及时;完好、不完好、封存设备标识、档案齐全。设备上无散放置的杂物。
1.4对特殊物品、部位的定置要求
1.4.1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的定置,要远离明火作业区,存储定置的位置要符合《职业安全卫生法规标准》的要求,凡是实行特殊定置的场所,应明示国家规定的统一标志。
1.4.2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及消防设施定置区,要明示“特殊定置”的标志,划定区域线。区域线用红色实线,线宽为50mm—70mm。
2、生产现场内可移动物品摆放规定
2.1现场内可移动物品全部按规定区域摆放,并划线定置;包含范围:气瓶防倒架、推车、工具箱、垃圾箱、铁屑箱、工作台、吊装工具架、工装架、零件架、机床附件架、机床踏板、材料架、桌椅、标识牌等。
2.2经常移动的物品,如其上有文字说明的标志,其标志要朝向使用者易于观察的方向。
2.3区域线的划定方法:按现场物品外轮廓划区域线,除工装架、材料架、机床附件架、工具箱、工作台可按四角划线方法外,其余一律用连续实线。
2.4线宽要求:大型可移动物品区域线用白色实线,线宽为50mm—70mm;小型物品可根据视觉比例效果,可按大型移动物品线宽的1/2宽度划定。
3、生产现场流动物品的定置要求
生产现场物品指除设备、工具箱、架、柜等固定位置摆放物品以外物品。包括:材料、毛坯、成品、零件、半成品、待处理品、工装、器具、生产中其它辅助物品等。
3.1将生产现场的流动物品,根据与生产作业相联系的紧密程度,区分设定为A(A1、A2)、B(B1、B2)、C(C1、C2)、D(D1、D2)四大类(按性质又细分为八小类)各类物品要严格按区域分类摆放。对于易于造成污染的物品,注意使用相应的容器;对于易造成散乱和影响美观的小件物品,进行上架和装箱处理,标识清楚。
A1—正在加工的原材料、毛坯、零件、半成品。
A2—正在使用的工装、量具、器具。
B1—作业计划内投入的材料、在制品、毛坯、半成品和待装配的配套部件、外购件。
B2—有待使用的工装、计量器具、各类辅助设备、器具等。
C1—不能立即转移而暂时存放的各类物品,待处理的材料、在制品、产成品等。
C2—与生产联系不紧密,但仍有使用价值的辅助物品及福利设施。
D1—有再生价值的废旧物品。
D2—加工后的屑类、废品、垃圾等。
C、D类物品定置要远离生产作业现场。
3.1.1对加工、检修和产品零件及成品零件,在运输、周转过程中要有防止磕碰伤措施。
3.1.2在制品摆放高度不允许迢过1.2m。
3.2生产现场流动物品必须固定在区域内;区域线用白色实线,线宽为50mm—70mm。
4、生产现场各种区域线颜色管理规定和定置标识方法
4.1区域线标识材料采用:彩色油漆。区域线线宽:25mm—50mm,宽度应尽量统一。
4.2白色
--用于生产现场存放的毛料、半成品、零件、夹具、吊装工具、量具、配件、工具箱、台、架、桌椅、脚踏板、推车等地面标识。
4.3黄色
--用于生产现场放置的待处理品;
--用于生产现场放置的与生产关系不紧密的物品。
如:清扫工具、临时存放的物品。
4.4红色
--用于生产现场放置的防火器材地面标识;
--用于生产现场放置的油类、乙炔瓶、氧气瓶、二氧化碳气节瓶等可易燃物品地面标识。
--用于工作现场放置的有毒物和危险品的地面标识。
4.5黑色
--用于工作现场铁屑箱、废品箱和垃圾箱的地面标识。
4.6定置标识方法
按物品状态,在定置区域明显部位,喷涂同区域颜色对应的实体漆面方框,喷字颜色为白色,字体为:黑体,方框大小可视字体多少各车间内部统一。
5、生产现场使用的工艺规程、图纸及有效记录、零件周转卡片的维护管理规定
5.1生产现场使用的各类工艺规程、图纸必须使用塑封或装塑料袋方式保护。
5.2生产现场使用的有效记录、零件周转的工艺卡片,质量证明等技术文件,必须使用塑封或装塑料袋方式保护。
6、生产现场量具、刃具的管理规定
6.1现场使用的各种量具要做到使用后立即归还,不经常使用的量具不允许存放在工作现场。定期检验合格证字迹要清晰、无脱落。
6.2现场使用的刃具,在个人手中存放,要规定最高限量,不允许个人手中存放过多的刃具。
7、零件箱(架)实施颜色管理规定
零件箱(架)颜色要按产品状态配置。合格品---绿色;不合格品---红色;半成品---黄色。
8、生产现场工作间、吸烟点、垃圾箱、铁屑箱、清扫工具的管理规定
8.1生产现场工作间要有明显标识,室内悬挂定置图。
--门牌样式各车间统一规定;
--办公室定置图样式,按公司统一规定标准执行。
8.2生产现场吸烟点要明示标识,严格控制卫生。
8.3生产现场垃圾箱、铁屑箱要及时清理,外表面要随时保持洁净。箱内部所装的垃圾以及铁屑量不允许超过箱体四分三高度,金属废屑箱要分类标识。
8.4生产现场垃圾箱、铁屑箱各车间要统一制做,统一颜色刷漆(黑色)。
8.5生产现场用清扫工具,要整齐摆放于清扫用具柜(架)内,并随时保持柜(架)内外洁净。
9、生产现场各种污染源的控制及防止污染措施的管理规定
9.1避免设备漏油、漏水的防护措施
9.1.1对于生产现场存在漏油现象的设备,如果通过修理仍然不能够解决漏油问题,要想方设法采取措施,杜绝油对地面污染现象的产生。
9.1.2对于小型可移动的设备,可以采用在设备下面放置托盘的方式。
9.1.3对于不能移动的设备,如果条件允许,可采用在设备下面其基础周围粘贴瓷砖或覆盖有锯未袋及其它有效防护措施。
9.1.4相关设备工作时,经常会出现水、油泥溢流到地面,可采用在设备下面放置托盘或经常清扫的方式。
9.2生产现场各种加工、打压、焊接、切割、装配等都必须努力采取措施,防止生产作业对环境及现场文明生产、安全生产造成的破坏。各种生产作业,要注意对地面的防护措施。有条件时,要在尘、烟、气味产生的地方安装配备排风设施和烟、尘收集装置;钳工打磨操作时应使用有关器具,及时收集落下来的砂粒等废弃物;机械加工时要使用挡板、罩等设施使铁屑飞溅等到有效收集。
9.3现场存放的工装、机床附件、辅助材料等要有防止灰尘及各类腐蚀污染的措施。如工装架、零件架、工具架等可采用挂透明塑料帘等保护措施。
10、工具室(库)内工具定置管理规定
10.1工具室(库)内工具管理符合库房管理:“四清”、“五化”、“三相符”、“四号定位”、“二分开”原则。
四清:账清、物清、质量清、资金清;
五化:物质摆放条理化、物质存放系列化、物质保管标签化、物质管理科学化、安全整洁经常化;
三相符:账、卡、物相符;
四号定位:库号、架号、层号、位号;
二分开:常用的与不常用的分开;合格材料与不合格材料分开;
10.2工具室(库)内物品摆放要规范、整齐、有序,取送方便。
10..3工具室(库)内物品标识清楚、规范,并要进行“一对一”标识。
10.4工具室(库)内存放的工、夹、卡、量具、刃具等,不允许工作面直接相互接触、着地等现象,要有防护隔离措施;量具(尺、表)一律装盒保管,盒及送检卡片要完好无损、无脏污、字迹清晰。
10.5已报废和准备送检的工、夹、卡、量具要集中到固定地点存放,并设定标识、专人负责;已报废的工、夹、卡、量具要定期清理,不允许长久存放。
11、生产现场检验区域产品定置规定
11.1对成品检验区域的定置要求
成品检验区域要明示出“待检品”、“合格品”、“返修品”、“待处理品”、“废品”区域标志,并结合现场实际尽量标出区域线。
11.2废品要及时清出生产现场,要专人管理,账、物相符。
12、现场机械设备表面油漆颜色规定
12.1各车间现场使用的设备原则上按原设备颜色不变。
12.2由于设备老化,表面油漆脱落、局部锈蚀、原漆面模糊不清、不见原设备本色仍在生产现场使用的设备需要重新喷(刷)油漆。
12.3设备重新喷(刷)油漆颜色规定
12.3.1设备距地面100mm高度以下,加工台面(需刷油部分)、电机、灯罩以及易接触油、冷却液的部分,喷(刷)公司规定的公司色(待定),该部分颜色约占设备表面整体面积三分之一;其余部分喷(刷)冰灰色,该部分颜色约占设备表面整体面积的三分之二。
12.3.2各单位的设备颜色应该尽量协调统一。
12.3.3有专业要求的设备,按相关的专业要求标准规定执行。
12.4喷(刷)油漆应保证质量,喷(刷)油漆前要将设备外表先打腻子,砂光后再喷(刷)油漆。
12.5油漆不得喷(刷)在设备滑动表面、刻度盘、标牌上。
12.6新购设备如无专业要求,可保持原设备表面。
13、厂房内部色觉管理规定
13.1各类管道涂色标准
各类管路的标识按国标GB7231的规定,标准规格(见表1)。
13.2工具箱、更衣箱、工装架等色调规定
13.2.1工具箱、更衣箱、工装架、工作台表面分类着色,各车间(分厂)内部统一。
13.2.2各车间在实施着色前,要经过公司同意后,方可实施。
13.3工具箱、更衣箱统一编号规定
13.3.1工具箱、更衣箱按同类箱连续编号,起止号码以公司为单位。
13.3.2工具箱、更衣箱编号规则(见表2)。
13.3.3号码色调规定
以白色、灰色为底色的箱、架、柜,号码色调为天蓝色;其它色调为底色的号码色调为白色。字体要工整、美观、车间内部统一。
13.3.4公司材料库、零件库的架、柜底色及架、层、位号码标识由公司内部统一(暂时)。
14、库房、料场的定置规定
14.1所有物品应有状态特性卡片,并按规定定置在指定位置。临时保管物品应定置专门区域,设有标志并及时运出。
14.2库房管理执行企业有关标准规定。
15、生产现场电气设施规定
15.1电气设施经常保持干净,电线布局合理,无裸线、在线挂物等现象。
15.2生产现场检修电器及设备时要明示警示标志。
15.3配电盘、箱等清洁干净,废弃的电气设备、仪器及时清离生产现场。
16、生产车间在厂区内存放设备(结构件)、物资管理规定
16.1生产车间在厂区内存放设备(结构件)、物资,要由存放单位事先到公司制造部办理存放申请报告,经批准同意后方可存放。
16.2生产车间在厂区内存放设备(结构件)、物资,要设立存放物品标识,标识要放在醒目的部位。
17、生产现场工具箱(柜)管理规定
17.1工具箱(柜)摆放定置规定
工具箱(柜)摆放在使用操作方便之处,并按标准规定划定角线定位,要竖成线、横成行。要统一规格、统一编号、统一着色。
17.2工具箱(柜)内存放物品的规定
17.2.1个人工具箱(柜)存放的物品必须是每日要用的物品,或日常工作使用频率高的物品。
17.2.2公用工具箱(柜)内存放的物品为,不同人员每天都有可能要用的物品,或本单位特殊使用的物品,以及按规定存放的少量备用消耗品。
17.3工具箱(柜)内物品的分类规定
17.3.1工具箱(柜)内存放的物品可分为:办公用品、文件资料、生活用品、工具、量具、刃具、辅助用品等。
17.3.2工具箱物品定置分类含义
---办公用品包括:工作用的纸、笔、墨水、计算器、纸夹等;
---文件资料包括:书写了文字的各种卡片、记录本、工具手册、文件、图纸等;
上述两类物品的定置根据工作性质不同,可将两类物品有区别地放在一个抽屉内,但要在定置图的同一栏内注明“办公用品,资料”的字样。
---生活用品包括:毛巾、肥皂、帽子、手套、手纸、茶杯等日常生活必须品,与工作无关的、联系不紧密的不允许放在工作现场的工具箱内。
---工具:
通用工具--搬子、钳子、螺丝刀、六方搬手等各种通用坚固工具;
专用工具—专门用于特殊工作的专用坚固工具;
---刃具:标准工具手册规定的刃具和特定尺寸自磨的刃具;
---量具:标准工具手册规定的通用量具和专用量具;
---辅助用品:
装夹类辅助用品:压板、螺栓、螺帽、垫块、垫片等;
机床附件类辅助用品:卡盘、刀杆、顶尖、钻套等;
其它辅助用品:砂纸、油石、棉布、油壶、抹布、毛刷等以及不能归属于已规定类别的物品。
三类辅助用品可以放在一个层格内,但要区分存放,并要有区域标识。在各区域内放置的物品要遵守同种物品集中摆放原则。
17.4工具箱物品摆放标识规定
按照表面---层---区---位的顺序进行对应标识:
表面---工具箱外表面粘贴外部标识(个人工具箱可不设外部标识,只粘贴责任卡);标注内部存放的物品类别,多类物品标注“公共工具箱”;存放单一物品时,可直接标注内存物品名称,如“清扫工具”、“焊接工具”、“公用工具”等。
层---存放物品的箱(柜)内侧悬挂或粘贴定置图,标注种类物品名称,原则上是“一箱一图”。
区---在某层上种类物品摆放区域前粘贴区域标识。标注要求是:单层内放置物品有专用和通用之分。
位---经常使用而不更换的物品要在摆放前设定位标识。
17.5工具箱内物品摆放形式
17.5.1工具箱各层格上摆放的物品,原则上要求为单件平放,目的是保证使用的物品及时取出,快捷方便,放回时准确迅速。
17.5.2工具箱内存放的通用工具,要有防止窜动的措施。
17.5.3工具箱内刀具、无盒的量具应该有防止磕碰、窜位混位措施。
17.5..4螺栓类零件数量过多时,可以采用在盒内根据尺寸不同分格存放形式,各格内存放物品规格要有标识说明。
17.5.5在层格上同一区域内的同一类物品,尺寸和型号成序列时,要按规律摆放。如R1—R5刀具,要按照尺寸从小到大或从大到小依次排列摆放。
17.5.6公共工具箱内工具,允许并推荐使用固定板式悬挂摆放。板上可以依工具外廓画出投影形状。
17.5.7存放在格上的物品,存放时要方向一致。如尺寸允许,尽量采用前后方向直放,大件的辅助用品摆放可不采取防止窜动措施。
17.6公共工具箱(柜)的特殊说明
公共工具箱(柜)除不允许存放生活用品之外,上述其余要求一并适用。险些之外特殊要求为:
---公用物品被借出后,其存放位置要悬挂指示条,明示使用者或借出者,以便使工具去向一目了然。
---经常使用的消耗品要相对集中存放在同一区域内,位置固定的物品要在存放位粘贴名称标识。
---粘贴外部标识、责任卡、指定负责人。
17.7工具箱各层格内物品进行“一对一”标识规定
17.7.1专用量、刃具如数量较多时,要按用途进行细划的区域标识,如:“量具”摆放可分为量1、量2、量3等。
317.7.2有多类机床附件时,要按类别标识区域,如:;车床、铣床、镗床等。
17.8工具箱维护清洁要求
17.8.1工具箱内、外部要保证经常性的洁净、无油污、无灰尘,不能有损坏及油漆脱落现象。
17.8.2影响美观或易造成污染的物品,如抹布、油壶、铁屑刷等。要将易造成污染的部分套在盒或袋内。
17.8.3精密仪器、量具要注意防污、防尘、防锈蚀。
18、生产现场集中摆放于工具架上的工装、机床附件、材料、在产品(零件)的管理规定
18.1物品摆放符合取用方便、迅速找到的原则;有条件时,各种工位架均可采用防尘保护措施,挂透明塑料帘。
18.1.1工装摆放---要求加工零件的工装集中存放于同一工装架上,并按工序先后顺序进行摆放,在摆放区前将工装号“一对一”进行粘贴标识;工装要防止接触硬物,保持工装精度与清洁,防止锈蚀与磕碰伤;要将与现阶段加工无关的工装清离生产现场。
18.1.2材料摆放---必须是合格状态,主辅材料分架摆放(如不能实现分架摆放时,要将架分为二部分,有明确的分界标识)。
18.1.3机床附件摆放---按机床种类分层摆放。
8.1.4零件的摆放---各机床加工的零件要相对集中地摆放在同一区域内或架上,并标明相应的类别。具体方法:可以采用预先订上空白塑料袋,不同零件摆放时,更换塑料袋内卡片方式。
19、生产现场办公桌、工作台案、机械加工辅助台(架)管理规定
19.1现场办公桌、工作台案内存放物品的分类
按工具箱物品分类规定执行,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将定置图悬挂于办公桌或工作台比较醒目的侧面,当办公桌或工作台案(柜)或抽屉内存放的物品比较单一时,直接在定置图相应栏内标注物品名称。
19.2物品摆放规定
抽屉或柜内存放的物品要分类集中摆放,要尽可能地控制物品数量以保证物品处于平放状态;物品类别较多时,为防止混乱要采取设立隔板、装盒或分层的方式进行管理,并在隔板、盒上或柜门上对应设定标识。
19.3在非工作期间,办公桌面和工作台面上原则只允许放置定置图规定的物品和连续工作才能完成的大型零件和工作中使用的大型工装等。
19.4机械加工时所使用的辅助工作台架,在非加工状态下只允许连续加工用的大型工装和配合加工用不便收起的物品,其余加工时的物品和零件不允许放在台架上。不允许将机械加工辅助用台架,作为存储物品的架格。
20、生产现场“6S”管理责任区划分、责任卡制做要求
20.1责任区域划分原则
责任区域划分的主要目的:为改进提高工作效率,做到人人有事做,事事有人管,区域清楚,责任明确。要遵守以下原则。
20.1.1方便、就近的原则
如某一工人一天大部分时间在1号磨床前工作,哪1号磨床的周围区域就应该划分给他,这样不但方便他日常的6S活动,也不影响他正常的工作。
20.1.2明确、清晰的原则---必须责任明确,区域划分清晰。
20.1.3无遗漏原则---即“事事有人管”。
20.1.4避免形式主义原则---对制定的责任区的责任要做到有人监督。各车间(分厂)要结合自己特点,制定相应的考核、奖罚制度
20.2责任卡制做要求
20.2.1按各自管辖区域,车间以班组为单位,将每个地方,每件物品(或一些物品),每件事进行责任分工,分工要细化到人头。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新益为|精益管理视野鼓励原创行为,本文因转载众多无法找到原作者。如涉及版权,请联系电话023-67015863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