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学习型班组,知识型职工奖励试行办法出
来源/作者:网络 发布时间:2012年08月15日 阅读次数:次
铜陵日报社讯 记者从有关部门获悉,为推进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和人才强市战略,推动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近日,由市总工会、文明办、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局、科技局、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经贸委、工商联联合组成的我市创争活动领导小组制定了《铜陵市学习型班组(科室),知识型职工奖励试行办法》,决定对在全市“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班组(科室)和职工实行奖励。
据了解,该办法规定的奖励类型包括:全市学习型组织标兵班组(科室);全市学习型组织先进班组(科室);全市知识型职工标兵; 全市知识型职工先进个人。奖励的范围为:全市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班组或科室和全市职工。
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全市学习型组织标兵班组(科室)”的称号将授予在全市“创争”活动中有突出成就的班组(科室),每次授予的数额为10个。“全市知识型职工标兵”的称号授予在全市“创争”活动中有卓越建树的个人,每次授予的人数也为10名。“全市学习型组织先进班组(科室)”的称号则授予以下组织:建立了学习型班组(科室);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优秀人才和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创新成果突出,创造了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每次授予数额不超过30个。“全市知识型职工先进个人”的称号授予以下个人:具备优秀的思想道德素质、优异的专业知识和岗位技术技能,在带领团队学习、创新及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做出一定贡献;在知识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和工作创新等方面有显著成绩;在技术创新或管理创新等方面有创造性贡献并产生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在发明创造、攻克技术难关或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为创建学习型组织和提高组织核心竞争力做出显著贡献,并创造出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每次授予的人数不超过30名。此外,市总工会还将分别向全市学习型标兵班组(科室)、全市知识型职工标兵授予“铜都五一劳动奖状”、“铜都五一劳动奖章”,对全市知识型职工标兵除颁发证书奖章外,并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
另据介绍,《铜陵市学习型班组(科室),知识型职工奖励试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市总工会于1983年修订发布的《铜陵市职工自学成才奖励条例》同时废止。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新益为|精益管理视野鼓励原创行为,本文因转载众多无法找到原作者。如涉及版权,请联系电话023-67015863进行删除!
据了解,该办法规定的奖励类型包括:全市学习型组织标兵班组(科室);全市学习型组织先进班组(科室);全市知识型职工标兵; 全市知识型职工先进个人。奖励的范围为:全市企业、事业、机关单位的班组或科室和全市职工。
市总工会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全市学习型组织标兵班组(科室)”的称号将授予在全市“创争”活动中有突出成就的班组(科室),每次授予的数额为10个。“全市知识型职工标兵”的称号授予在全市“创争”活动中有卓越建树的个人,每次授予的人数也为10名。“全市学习型组织先进班组(科室)”的称号则授予以下组织:建立了学习型班组(科室);职工队伍整体素质明显提高,优秀人才和拔尖人才脱颖而出;创新成果突出,创造了突出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每次授予数额不超过30个。“全市知识型职工先进个人”的称号授予以下个人:具备优秀的思想道德素质、优异的专业知识和岗位技术技能,在带领团队学习、创新及传授技术技能方面做出一定贡献;在知识创新、管理创新、科技创新和工作创新等方面有显著成绩;在技术创新或管理创新等方面有创造性贡献并产生较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在发明创造、攻克技术难关或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方面做出重要贡献,为创建学习型组织和提高组织核心竞争力做出显著贡献,并创造出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每次授予的人数不超过30名。此外,市总工会还将分别向全市学习型标兵班组(科室)、全市知识型职工标兵授予“铜都五一劳动奖状”、“铜都五一劳动奖章”,对全市知识型职工标兵除颁发证书奖章外,并给予一次性物质奖励。
另据介绍,《铜陵市学习型班组(科室),知识型职工奖励试行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同时市总工会于1983年修订发布的《铜陵市职工自学成才奖励条例》同时废止。 免责声明:本文系转载,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新益为|精益管理视野鼓励原创行为,本文因转载众多无法找到原作者。如涉及版权,请联系电话023-67015863进行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