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班组建设隐患排查密度,实行班前安全检查、班中巡回检查,班后安全复查“三必检”制度。即:班前、由班组长排查现场隐患,并将隐患及时向班组长汇报,对隐患进行处理。班中,由班组长进行巡查。职工发现隐患及时向班组长汇报,对隐患进行处理。班后,班组长带领职工对现场进行复查,待隐患排除后进行现场交班。
二、加强班组建设安全评估及确认工作。班组长及职工要对班组管辖范围和承担的作业项目,做到明确无误,预想本岗位和所承担的工作可能会引发哪些伤害和事故。到达工作现场后,要对人、机、物、法、环等方面细化分析,评估作业状况、发生事故因素及潜在危险,制订相应对策和预防措施,严格落实。
三、凡有危险源的班组必须有完整的“危险源”控制图表,并根据生产工艺、环境等变化,及时对“危险源”进行排查核实,班组建设对新确认的“危险源”要及时修改,补充“危险源”控制图表及安全防护措施,并组织职工学习。
四、作业前,班组长负责对职工思想情绪是否稳定、身体状况好坏及操作规程熟知情况确认,达不到上岗要求者,不得上岗。
五、工作现场(岗位)存在以下班组建设安全隐患的,应立即停止作业,并向上级进行汇报,在隐患未排除前,不准作业。
1、现场操作人员超过规定定员的。
2、有毒有害物质超标的。
3、安全制度及措施落实不到位的。
4、安全监测监控设施运行不正常的。
5、安全自救设施不能正常使用的。
6、现场突发危及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时。
六、因重大事故隐患被停产整顿,应在隐患彻底排除后,由班组提出申请,待上级安检部门复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
七、班组长发现职工不安全行为,应立即现场制止,对不服从的可以令其停止工作,并进行责任追究及处罚。职工对班组长的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并向上级进行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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