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设备折旧年限的一般原则
来源/作者:互联网 发布时间:2013年01月11日 阅读次数:次
1、 折旧年限应与设备的预计生产能力或产量相当。如预计该设备的生产能力强或利用率较高,其损耗就快,折旧年限应较短,才能确保设备正常更新和改造的进程。而利用率较低的设备,其折旧年限可相当较长。例如:精密、大型、重型、稀有设备,由于价值高而一般利用率较低,且维护较好,故折旧年限应大于一般通用设备。
2、 折旧年限应正确反映设备的有形损耗和无形损耗。如折旧年限应与设备使用中发生的有形损耗基本符合,同事必须考虑因新技术的进步而使现有的设备资产技术水平相对陈旧、市场需求变化使产品过时等无形损耗。
3、 折旧年限必须考虑法律或者类似规定对设备资产使用的限制。
企业应当依据设备资产使用的时间、强度、使用环境及条件,合理确定资产的折旧年限。一般来说,不同行业、不同类型的设备的折旧年限应是不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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